分享
记者11日获悉,海口市日前召开市政府常务会,原则性审议通过了《海口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规定》,明确对网络销售额靠前的企业、电商园区运营、农村电商等进行奖励和扶持。其中,对围绕电子商务发展而投资建设的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区域总部、物流仓储中心、配送中心、快件集散中心、分拨中心等重大电子商务投资项目,评选5至10个项目,给予实际投资30%的补助,每个项目补助额最高可达100万元。